睿思网讯:10 月 22 日,ST 易购公告,公司作为申请人,因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股份回购条款,向贸仲申请裁决。
公告显示,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 4.02% 的股份。
然而,由于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
公司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份回购款人民币 50.41 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 贸仲 ")受理通知【 ( 2024 ) 中国贸仲京字第 106442 号】,申请人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获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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