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10 月 18 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的部分国产 3 系汽车,共计 21945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5 月 4 日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的部分国产 5 系汽车,共计 458486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的部分国产 X1 汽车,共计 19108 台。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 2012 年 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的部分进口 3 系汽车,共计 11851 台;生产日期从 2013 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的部分进口 4 系汽车,共计 4449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部分进口 5 系汽车,共计 24390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8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6 日的部分进口 X1 汽车,共计 6052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17 年 8 月 21 日的部分进口 X3 汽车,共计 34736 台;生产日期从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的部分进口 X4 汽车,共计 3177 台;生产日期从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部分进口 X5 汽车,共计 85641 台;生产日期从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的部分进口 X6 汽车,共计 15571 台;生产日期从 2011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5 月 7 日的部分进口 Z4 汽车,共计 2504 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其配备的 400W 电动冷却液泵插头位置及结构设计问题,导致其密封不严,可能受到外来液体的侵蚀。在长时间影响下会导致插头内部出现腐蚀或锈蚀,造成内部短路。极端情况下,无法排除局部过热的可能,增加车辆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电动冷却液泵插头及插头连接,必要时进行更换,同时在插头连接器上加装防护盖,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05-23,法定代表人为沃尔特 · 默特尔,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欧元,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宝马及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 / 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 / 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等。该公司由宝马(荷兰)控股公司、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75%、25%。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09-29,法定代表人为高翔(SEAN AIDEN ROGER GREEN),注册资本为 2500 万欧元,经营范围包含:从事 BMW(宝马)、MINI(迷你)和 Rolls-Royce(劳斯莱斯)品牌非中国制造的汽车的进口、销售、市场营销及服务等。该公司由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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