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7 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截至 10 月 16 日,据统计," 白名单 " 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 2.23 万亿元。预计到 2024 年底," 白名单 " 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 4 万亿元。
谈及加大 " 白名单 " 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方面,肖远企介绍称金融监管总局主要从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 " 白名单 ",做到 " 应进尽进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经过认真地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 " 白名单 " 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 " 白名单 " 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 " 白名单 " 管理,做到 " 应进尽进 "。在具体流程上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在审核方面,按照目前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 " 白名单 " 项目的流程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跟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 " 白名单 " 机制进行备案,纳入 " 白名单 " 管理。纳入 " 白名单 " 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是进入 " 白名单 " 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 " 应贷尽贷 "。金融监管总局已经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 " 白名单 " 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 " 应贷尽贷 "。
第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 " 能早尽早 "。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只要授信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 " 白名单 " 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可以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比如水泥、钢材这些上游企业,还有施工建筑企业等,这样就能够确保房地产项目、住房项目能够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同时,因为这些贷款资金是进入了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就不会被项目公司挪用,贷款资金就是用来建这个项目和它的配套设施的,将全部用于项目建成交付,这样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