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6 日,中国金茂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海枞茂、金茂集团与华福证券订立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据此,金茂集团最终选择优先收购行权标的二,即金茂集团将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收购基础资产(即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的上海枞茂 B 类有限合伙份额(B 类有限合伙份额占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的 69.95%)),总对价为人民币 9.66 亿元。
于本公告之日,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上海枞茂的 B 类有限合伙份额(B 类有限合伙份额约占全部合伙份额的 69.90%;占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的 69.95%),并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茂持有上海枞茂的 A 类有限合伙份额(A 类有限合伙份额约占全部合伙份额的 30.03%);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海南金茂为上海枞茂的普通合伙人(约占全部合伙份额的 0.07%)
根据转让协议,金茂集团同意收购而华福证券同意出售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的上海枞茂 B 类有限合伙份额(B 类有限合伙份额占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的 69.95%)。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枞茂将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持有。
金茂集团应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于所对应的优先收购权行权日将全部收购价价款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各方应于对价支付完毕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关于转让上海枞茂相关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金茂集团应付之现金款项将由本集团以内部资源拨付。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