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吴墨 编 | 深海
10 月 11 日,ST 凯撒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ST 凯撒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迟永杰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11 人,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显示,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马茁飞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马茁飞但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则马茁飞将同时担任董事会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璐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此期间陈璐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值得关注的是,9 月 27 日,ST 凯撒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
经查明,ST 凯撒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17 凯撒 03" 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针对 ST 凯撒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海南证监局决定:(一)对 ST 凯撒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元罚款。(二)对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凯撒同盛董事长,处以 250 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500 万元罚款。(三)对刘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115 万元罚款。(四)对陈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85 万元罚款。(五)对金鹰、史禹铭、秦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0 万元罚款。(六)对虞巧燕、徐伟、张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70 万元罚款。(七)对薛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八)对杨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此外,陈小兵还被单独处以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 2019 年 12 月 17 日到 2022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持有 ST 凯撒(00079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凯撒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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