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12 日消息,云南省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将云南省原 "B 超下采卵术 " 等 20 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 " 取卵术 " 等 16 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制定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最高限价标准。将其中 " 取卵术 " 等 12 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每年度给予最高 3000 元的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 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 元,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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