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该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 2 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调整为 1 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 30 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征求意见稿提到,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
自 2025 年起,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 6 万元。
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来源 / 西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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