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0 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其中
01
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
因超标准收费
罚款 21802. 21 元;
02
长春市南关区国基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罚款 5382.00 元
03
长春普济康复医院
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罚款 20214.00 元;
04
长春市中医院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 6972. 12 元;
05
长春市人民医院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 1488.37 元;
06
长春谭氏仲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因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罚款 197.60 元
详情如下
↓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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