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30 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9 月 30 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10 月 1 日起施行。
在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方面,株洲市鼓励房企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 10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 20% 以内。对一次性团购 100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为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株洲市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收购适量的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购买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且作为居民自住使用的业主,其子女可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入学待遇,其中符合 " 一户一表 " 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可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同时,株洲市支持住房 " 以旧换新 "。鼓励房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意向购房者签订三方合同,由购房者缴纳新房意向订金,订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旧房在缴纳新房意向订金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售出的,退还新房意向订金,终止新房交易。促成 " 以旧换新 " 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税优惠。对房企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购的二手房可先采用转移预告登记,待售出时再依据公证委托书进行二手房过户登记方式完成交易。对收购二手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二手房的合同价款(含首付款)抵扣新购商品房房款的,可申请免予房屋首付款的资金监管限制办理网签手续。对拟更换既有唯一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人,按购买首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优惠政策。
此外,株洲市加大 " 白名单 " 融资落实及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 "5+5" 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株洲市不仅做到 " 应进必进 ",而且金融机构通过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或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做到 " 应贷必贷 "。对存在瑕疵的房地产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主办银行及相关单位,逐条梳理修复,力争达到 " 白名单 " 条件。对 " 白名单 " 项目的融资申请,各金融机构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快速受理、审批、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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