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29 日,新光控股公告,金华中院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裁定批准新光控股等三十五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新光控股等三十五家企业合并重整案进入执行期,执行主体为新光控股等三十五家企业。
截至 9 月 29 日,除个别债权受偿金额予以预留外,小额现金清偿工作已基本完成,近七百户债权已获全额清偿 : 同时信托设立、份额登记等工作也有序开展。
南粤银行股权质押撤销案进展: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新光控股持有的广东南粤银行 13 亿股已全部质押给睿银集团。对此管理人已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判令撤销质押合同、撤销质押登记,判令睿银集团注销质押登记等。一审法院 ( 金华中院 )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判决支持了管理人诉请。睿银集团 ( 原审被告 ) 、盘州万和村镇银行 ( 原审第三人 )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 ( 原审第三人 ) 上诉后,二审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金华中院重审。
金华中院于 2024 年 1 月 5 日立案,2024 年 4 月 24 日开庭审理,2024 年 9 月 13 日判决仍支持了管理人诉请,即判决撤销质押合同、撤销质押登记,判决睿银集团限期内办理注销质押登记,案件受理费由睿银集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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