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光大银行(06818.SH)无锡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款 180 万元。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副行长陈海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春、光大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单华杰三名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 6 万元、5.5 万元、5 万元罚款以及警告处分。
而就在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光大银行三明分行,因未尽职审查国内信用证贸易背景真实性,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差不多的原因,被处以罚款 60 万元,时任客户经理何明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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