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9 月 25 日,丹化科技(600844)披露公告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为纾解丹化科技资金困难,自 2022 年 8 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丹化集团 ")陆续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17 笔借款共计 3.315 亿元,目前借款已归还 1.805 亿元,借款余额 1.51 亿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丹化集团提供借款形成的关联交易。直至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目前尚未归还的 1.51 亿元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并披露《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丹化科技、丹化科技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蒋勇飞、时任董事丁伟东、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时任监事谈翔、胡浩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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