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通报,9 月 19 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 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 10 日。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ZAKER旗下AI智能创作平台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