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公告,董事、总经理李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300 万股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转让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0.89%。胡志荣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李江先生拟出让的不超过 300 万股公司股票。本次计划涉及的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外部市场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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