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邮政管理局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榆林分公司)作出处罚 3 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该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根据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发布的榆邮处〔2024〕4 号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榆林分公司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此行为违反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榆林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命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对其作出罚款 3 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据悉,此次处罚未涉及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也未对相关许可证件进行暂扣或吊销处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保障邮政服务质量的国家级要求,旨在为公民提供高效、便捷和标准化的邮政服务。违反此标准将影响用户权益,扰乱行业秩序。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邮政服务质量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
今后,榆林市邮政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邮政行业的监管,确保各企业严格遵守邮政服务标准,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
据企查查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12 日,负责人为刘自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800710049749J,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南端,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来源 /ZAKER 陕西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官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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