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14 日,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征集通告。
一、征集范围
青岛市范围内已竣工验收、未出售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项目。
二、项目和房源要求
(一)征集的项目应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相关手续齐备,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
(二)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房源,房屋性质应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120 平方米;
(三)收购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房源,建筑面积以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应为整栋或整单元。
三、收购价格确定原则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划拨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 5%的利润)为参考上限。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