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13 日飞凯材料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松、苏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2024〕140 号 ) 、《关于对曹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24〕141 号 ) 和《关于对苏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24〕142 号 ) 查明的事实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从事 PCBA ( 组装印制电路板 ) 贸易业务 , 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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