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知,宣布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此举旨在缓解购房职工家庭在支付首付款时面临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满足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据了解,该政策最初于 2022 年由两部门联合印发,通过《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惠市住建〔2022〕124 号)文件执行。随着该通知的有效期届满,为持续助力市民购房,经慎重研究,两部门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将原政策继续执行,并明确新的有效期为五年。
此次政策的延续,体现了惠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居民住房条件的深切关怀,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活力,提升市民购房积极性。
(综合财中社内容)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