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小作文在基金圈里流传、发酵。日前,私募巨头淡水泉基金遭到投资者拷问,巨额亏损为何还能收取超额!
据爆料人自述,他于 2020 年 7 月买了淡水泉旗下 XT 基金,再买入后的第二年,也就是 2021 年,淡水泉按 20% 的比例高水位提取了超额业绩报酬。
不过,在提取完之后,产品净值便开始一路下跌,投资者发现,到现在已经亏损了近一半,而淡水泉的管理规模也从 1000 亿跌倒 500 亿附近。
更令人气愤的是,就在下跌过程中,淡水泉的理财师 " 忽悠 " 这位投资者补仓,而且还说 " 每次跌了 30%,就会有一波多大涨 ",美其名曰 " 淡水泉时刻 "。
在这里,这位投资者向淡水泉的灵魂人物赵军发出 " 灵魂三问 ":
1、产品亏钱水平差,还提业绩报酬,是不是有点过了?
2、淡水泉在 2021 历史最高规模据说有 1000 亿,现在跌到 600 亿。管理费一年 2%,业绩报酬是 20%,你给客户亏了多少钱?收了多少管理费?又提了多少业绩报酬呢?
3、你在私募圈子里待了这么多年,产品违规,你们公司这么多专业的合规法务,难道会不知道,就算要提超额业绩报酬,也得等信托(私募)结束的时候才能扣?这不是明知故犯呢。
根据这篇小作文,这位投资者对亏损和管理费都认,但对高位提取超额报酬有异议。
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当前对于业绩超额报酬提取有两种常用的方式,即高水位法,和报酬基准法,而且有固定的业绩报酬提取日期,一般一年 1~4 次。
所谓高水位法的基本原理是,当基金的净值超过其历史最高水平时,基金经理才能计提业绩报酬。例如,如果某个基金的历史最高净值是 1.4 元每份,而第二年的净值回落至 1.3 元每份,尽管该基金相比发行价盈利 30%,但基金经理无法获得业绩提成。
根据公开资料,高水位法的优点在于它能够激励基金经理在市场表现不佳时保持谨慎,避免过度交易和不必要的风险承担。此外,这种方法也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只有在基金表现真正超出历史最佳水平时,基金经理才能获得报酬。然而,高水位法也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在市场表现不佳时过于保守,不愿意承担风险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因此,淡水泉在 2021 年高位收取报酬的 20%,可能确实符合私募超额提取规定。
在某社交平台上,有网友留言:合同不违规,分红时水位线高了,确实可以提取业绩报酬。
一位自称原文投资者的网友在评论区回复称,相关部门已答复违规,法院下个月开庭。
不过,私募基金行业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尤其是对于产品亏损但仍收取超额报酬颇有异议。
在去年 12 月,量化巨头幻方被投资者控诉,自己投资 100 万元购买了幻方量化旗下的一只 300 指数增强产品,确认赎回时仅剩 80.28 万元。但该产品以跑赢沪深 300 指数的超额收益的 25% 来计提业绩报酬,约 3.02 万元。
但也有部分私募主动对业绩计提方式进行了更改。2022 年初,百亿私募大佬但斌旗下东方港湾曾宣布,东方港湾旗下所有产品累计净值在 1 元以下的,都不收取管理费,等回到 1 以上再收。他表示,这么做会让公司收入会少近 1 亿元,但困难时刻希望与客户一起共渡难关。
此前," 徐星私募证券基金" 发布公告称,业绩报酬计提时机由 " 产品分红时、客户赎回时或产品清盘时计提 ",变更为 " 客户赎回时或产品清盘时计提 "。业绩报酬计提方案由 " 产品收益部分的 18%",变更为 " 对标沪深 300 指数超额收益部分的 20%",并明确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产品必须是正收益,才能计提业绩报酬;
二是产品必须有超额收益,才能计提业绩报酬;
三是计提业绩报酬后,客户收益必须为正,否则不能计提。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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