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11 日逸豪新材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冷大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今担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逸豪新材 " ) 的独立董事。你的亲属冷金峰于 2024 年 7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逸豪新材股票 12,200 股 , 买入金额 269,041.26 元 ,7 月 11 日卖出逸豪新材股票 12,200 股 , 卖出金额 272,975.38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 , 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 相关收益已上缴逸豪新材。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 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逸豪新材股票 ,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4 年修订 ) 》第 1.4 条、第 2.3.1 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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