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5 日,南山开发公告,根据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 亿元,现金股利计划于 2024 年 8 月、10 月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 50%。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因该事项属于向普通股东分红的情形,故已构成强制付息事件。
本公司将依据 "22 南山开发 MTN002"、"22 南山开发 MTN004"、"23 南山开发 MTN001"、"23 南山开发 MTN002"、"24 南山开发 MTN002"、"24 南山开发 MTN003" 的《募集说明书》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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