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4 日,据济宁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济宁市主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条件
1. 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 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3. 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
4. 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5. 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二、收购价格要求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 5% 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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