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7 日,据潍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一、居民家庭可选择以购房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作为住房套数查询范围。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享受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1. 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新购商品住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2. 出售自有住房后新购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旧房交易登记信息,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3. 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已经出租或正在出售的,凭《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其新购商品住房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