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坚持 " 以打开路、以打促治 " 的原则,依法严惩、重拳打击造谣诽谤、谩骂侮辱等突出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网络暴力滋生蔓延土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现公布 4 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件。
一、刘某某公然侮辱他人案
近日,钟楼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因琐事与杨某某产生纠纷,刘某某便在 " 某交流平台 " 微信群内对杨某某进行辱骂,对杨某某的声誉造成损害。8 月 10 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二、高某与高某芳等人相互侮辱案
近日,滨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小区业主群辱骂自己。经查,违法行为人高某芳与高某为楼上楼下邻居,因噪音扰民问题在 429 人的小区业主群内发生激烈地言语冲突,后高某芳与其母亲邱某珍、妹妹高某侠一起在小区业主群内用低俗语言辱骂高某,高某辱骂还击,四人互相侮辱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 月 12 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高某芳、高某侠、高某、邱某珍等四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李某某与杜某某相互侮辱案
近日,中鸡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互相辱骂。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与杜某某因村内收取水费问题发生争议,随后在村组微信群内互相辱骂,公然贬低对方人格,损坏对方名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8 月 17 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与杜某某因公然辱骂他人被神木市公安局予以行政处罚。
四、苏某某公然侮辱他人案
近日,孙家岔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经查,违法行为人苏某某醉酒后,在村组微信群内发送多条语音信息,对多名群成员进行辱骂,言语粗鄙,对他人声誉造成极大损害。8 月 20 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苏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网民自觉规范言行,依法文明上网。如遭遇网络暴力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及时举报,切实维护好个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神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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