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 月 22 日朗博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曙光、董事会秘书张国忠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 ,2024 年 2 月 9 日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披露公告称 , 拟以公司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价格不超过 13.88 元 / 股 , 回购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4 年 5 月 11 日 , 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 , 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回购届满日 ,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合计 350,000 股 , 回购金额 4,604,843 元 , 占公司回购计划中金额下限的 46%, 未能完成本次回购方案。2024 年 5 月 9 日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3,700 股 , 回购金额 3,204,529 元。此外 ,2024 年 5 月 13 日 , 公司披露新的股份回购方案称 , 拟以不低于 500 万元、不高于 8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完成新的回购计划 , 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0.63 万股 , 使用资金总额 697.97 万元 , 已补足前次回购计划距回购下限的差额 539.52 万元。综上 ,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 对公司股东权益、股票交易价格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 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但公司未按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 , 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 第 1.4 条、第 7.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 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 ) 第五条、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曙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国忠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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