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8 月 21 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 " 三查 " 不尽职,超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被罚款 30 万元。
同时,李容(时任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李正强(时任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对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三查’不尽职,超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 " 的事项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
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12-27,法定代表人为张睿晗,注册资本为 1.21 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李绍方,持股 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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