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6 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桂均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任命王益彬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来源 贵州人大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8 月 16 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桂均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任命王益彬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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