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8 月 14 日,友发集团(601686)披露公告称,公司职工监事陈琳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陈琳担任友发集团职工监事期间,其配偶张旭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0.48 万股,成交金额约为 58.96 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8.06 万股,成交金额约为 48.96 万元。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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