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0 元 / 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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