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8 月 9 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全面实施商品住房 " 以旧换新 "。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商品住房 " 以旧换新 "。对 " 以旧换新 " 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 " 带押过户 " 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 " 双预告登记 "。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 " 以旧换新 " 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落户、入学。" 以旧换新 " 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 2 年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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