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6 日,据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经查明,泰禾集团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1. 应付利息计提不充分。你公司 2021 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 44,272 万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03%;2022 年度少计提利息合计 43,444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08%。2.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18 泰禾 01" 募集说明书披露,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购物中心期末公允价值 48.60 亿元,其所依据的估值报告具体假设及参数取值与实际执行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一致,低估收益法下运营费用,导致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被高估。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行为,现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请公司充分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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