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1 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受贿、行贿一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陈丽萍利用担任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00 万余元。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陈丽萍为其夫妻二人的工作调动和谋取职务提拔,请托他人提供帮助,给予他人人民币共计 69.5 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陈丽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丽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丽萍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 30 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 黔南中院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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