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7 月 29 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美锦集团 " ) 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美锦集团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美锦能源 ) 第一大股东,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间,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美锦集团所持美锦能源股票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美锦集团累计被动减持股份 1215.36 万股,涉及金额 8108.20 万元。美锦集团在知悉所持有的美锦能源股票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美锦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止目前,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6,121,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5%。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山西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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