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9 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公告,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前,阿里巴巴 ( 成都 )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阿里软件 " )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 股份 4.35 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76%。其中,阿里软件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252.73 万股,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杭州灏月 " ) 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48 亿股,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7231.15 万股,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 持有公司 H 股股份 7231.15 万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阿里软件 ")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阿里软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 42,527,339 股 A 股股份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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