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6 日,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在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方面,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购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简化申请条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申请缴存,可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申请补缴,缴存满 6 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自愿停止缴存即可申请销户。
上述政策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期限暂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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