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7 月 23 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被罚款 300 万元。
同时,高海涛(时任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行长)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郝毓忠(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冯欢(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07-08,法定代表人为王凯,注册资本为 217.9 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3.69%。
业绩方面,2021 年 -2023 年,广发银行净利润分别为 174.76 亿元、155.28 亿元及 160.19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41%、1.64% 及 1.58%,资本充足率为 12.37%、12.96% 及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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