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对 " 飙车炸街 "、改装轰鸣
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
作出明确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新法典
开出全国首张因车辆拆除消音器
造成噪声扰民的罚单
8 月 16 日晚
柳州交警开展全市
" 飙车炸街 " 专项整治行动
对多个摩友聚集点进行清查
当民警巡查到城中区时
一辆摩托车传出的巨大轰鸣声
引起众人注意
民警随即上前询问
经查
男子韦某骑摩托车沿国道
从来宾出发前往柳州找朋友
涉事摩托车排气管内部的
消音装置已被拆除
依据新法典
韦某涉嫌非法改装车辆
被依法处以 1600 元罚款

据介绍
新法典出台补齐了
过去噪声扰民 " 劝得住、罚不了 "
执法缺乏明确依据的这一短板
对于 " 飙车炸街 "、车辆改装轰鸣等
交通噪声扰民行为
公安执法获得了
更加清晰的法律支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声明:本文转自公安部微信公众号




▼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

长按下载关注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