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7 月 9 日消息,河南郑州张先生求助称,自己的迈巴赫 4 月发生交通事故撞报废,至今 3 个月仍未完成理赔。
张先生表示,车辆 163 万落地,按 127 万投保,保险公司最初只给 117 万,重新审核后又降了 16 万。

保险公司当时说去申请,但随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张先生对此无法接受,表示又降了 16 万,因为保险公司不作为、没有工作效率,损失都让车主承担,质问 " 要保险干什么 "。
有律师对此表示,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张先生的迈巴赫 4 月出险,至今已超 3 个月,明显超出法定核定时限。
赔付金额方面,车险每月按千分之六折旧属于正常计算方式,但赔付金额的时间节点应为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非保险公司核定完成之时。
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拖延理赔,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目前,理赔纠纷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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