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5 月 18 日消息,今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对喜马拉雅的并购。
公告称,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09 条,以及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四 A 部刊发。
兹提及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公告,彼时本公司与喜马拉雅控股公司及其他相关签约方,就收购喜马拉雅一事签订并购协议与并购方案(以下统称《并购协议》)。
2026 年 5 月 18 日,依照《并购协议》相关条款,收购喜马拉雅的交易已正式完成。交易完成后,喜马拉雅相关股东及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所持有的喜马拉雅权益类证券全部注销,并换取本次收购对价(对价可按约定进行相应调整),收购对价包含:
最高合计 12.6 亿美元现金;
本公司最多 175288891 股 A 类普通股(含本次交割时新发的 A 类普通股,以及公司授予的股权类激励对应的 A 类普通股)。
本次收购交割落地后,喜马拉雅正式成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全资子公司。
5 月 12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宣布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喜马拉雅公司(以下简称喜马拉雅)股权案。
为有效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经过全面审查、科学论证,依法对该案作出附条件批准决定,要求腾讯、喜马拉雅和集中后实体作出五项限制性承诺:
不得提高在线音频播放平台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水平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不得降低在线音频播放平台免费内容及免费热门内容比例;
不得与在线音频播放平台版权方达成独家授权,并在规定期限内解除现有独家授权约定;
不得向汽车厂商搭售在线音频播放平台、网络音乐播放平台,或者阻碍、限制其采购竞争对手产品;
不得限制主播在多个在线音频播放平台入驻或分发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该案对维护中国境内在线音频播放平台市场、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平台领域 " 内卷式 " 竞争,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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