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新华锦 ( 600735.SH ) 公告称,公司于 4 月 13 日获悉,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于 4 月 10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控股股东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等二十二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法院指定新华锦集团管理人担任重整管理人,债权人应在 5 月 1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5 月 29 日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与控股股东等在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保持独立,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但后续重整方案及法院最终裁定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是否导致控制权变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披义务,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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