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县公安通报:1 月 12 日晚,我县一学生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
经调查,2026 年 1 月 11 日 16 时许,付某某 ( 女,14 岁 ) 与刘某某 ( 女,13 岁 ) 发生矛盾,遂邀约王某甲 ( 女,14 岁 ) 、王某某乙 ( 女,13 岁 ) 、秦某某 ( 女,14 岁 ) 、杨某某 ( 女,14 岁 ) 等 4 人在我县一楼房无人区域,对刘某某实施了辱骂、威胁和殴打等行为,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经医院初步诊断刘某某皮肤外伤、软组织挫伤。
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开展安抚慰问、心理疏导、善后处置等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付某某、王某甲、秦某某、杨某某作出拘留并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王某某乙不满 14 周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警方提示 :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请勿在网络上传播相关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对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监制|李绍飞
编辑|单镜宇
审校|刘雅虹
来源|五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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