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 月 7 日,高速交警依法查处一名开着 5 人座教练车超员载 4 名学员上路的驾校教练。交警依法对全车驾乘人员开展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责令教练安排合规车辆安全转运学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 4 时许,高速公路交管支队勤务三大队交警、辅警在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 " 学 " 字号牌的白色教练车车窗内人员密集,存在超员交通违法嫌疑,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车内拥挤的空间立即呈现在交警眼前,除驾驶位的教练员和副驾驶位的一名学员外,后排还乘坐着 4 名乘员。
经清点核实,该车核载 5 人、实载 6 人,因实施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 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 以上未达到 50%" 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这名教练员依法被处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
面对交警询问,教练员如实供述,车上学员均刚参加完考试,为图省事、省时间,他抱着 " 多载一人问题不大 " 的侥幸心理,未按规定分批次送回学员,而是侥幸超员驾车返程,没想到在收费站被当场查处。
交警表示,教练车作为驾驶培训专用车辆,教练员本应是交通安全法规的示范者和传播者,却知法犯法超员驾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给车上学员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交警结合近期发生的超员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向教练员及全体学员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学员们既要学习驾驶技能,更要牢记交通安全底线,拒绝乘坐超员车辆,从源头规避安全风险。交警责令教练员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将超员学员安全转运,确保违法状态消除后再行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超员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导致车辆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操控稳定性显著下降,高速行驶中易引发爆胎、侧翻等事故。对于驾校教练员来说,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学员的驾驶习惯,更应坚守安全底线,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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