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5 日讯,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家河、刘青春。
决定书显示,大华所在对合纵科技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廖家河、刘青春是大华所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707,547.17 元,并处以 707,547.17 元的罚款;对廖家河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对刘青春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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