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0 月 14 日,普洱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责任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个人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被普洱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罚款 35 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 20.5 万元,同时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思茅区支公司予以警告;对责任人杨兴超、张新福、刘志方、白晓芸、鄢芸、李江杰、陈家光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共计 9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 3 号,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及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3 条,周边风险 936 条,历史风险 11 条,预警提醒 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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