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9 月 29 日,海东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5〕9 号)显示,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被海东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39.2 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9 号显示,因信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千战峰(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警告,并处罚款 5.7 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9 号显示,因信贷管理不到位,韩辉(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处罚款 5.5 万元。
东金罚决字〔2025〕9 号显示,因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张康英(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 0.2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迎宾大道,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76 条,周边风险 480 条,历史风险 148 条,预警提醒 9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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