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10 月 4 日消息,这个世界不应该 " 谁弱谁有理 ",还是需要按照规矩和法律来运行。
据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披露的案例显示,9 月 16 日,上海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来到路口,从车流间隙中骑行横过机动车道时,撞上内侧车道一辆正常通行的小汽车。
监控画面显示,骑车男子与小汽车受外侧车道缓行车辆遮挡,互相均看不到对方,且骑车男子不仅未下车推行,也未先向左观察,而是直接横穿。
交警到场勘查后认定,男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该男子对此大为不满:" 看不到我那他开什么车呀!"" 机动车撞人,肯定他有主要责任!"
交警根据监控画面以及双方行驶轨迹,详细地向该男子分析其违法行为以及与事故因果关系,最终经半个多小时的耐心普法和教育,该男子终于转变了态度,认可了自己的全责,并在交警调解下现场赔付了小汽车一方的车损。
交警提醒: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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