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9-29
永辉超市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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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6 日晚间,永辉超市(601933)公告称,由于减持红旗连锁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停止交易,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 " 四川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永辉超市于 2017 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红旗连锁(002697)股份,并成为其持股 5% 以上股东。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4 日期间,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红旗连锁股票 1360 万股,持股比例由 11% 下降至 10%。公司在持股比例触及 5% 整数倍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停止交易,直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永辉超市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 / 上海证券 - 报 永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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