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碑林大队发布
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点位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零时起启用 ( 含重新启用 ) 以下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
凡在上述路段,违规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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