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 8 月 14 日报道,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相关人士称:" 歌手 G-DRAGON(权志龙)没有被登记为争议歌曲的版权所有人 "" 除非涉及版税,否则很难追究其责任 "。
此前,韩国警方 12 日消息称,首尔麻浦警察署去年 11 月接到作曲家 A 某的控告状,称歌手 G-DRAGON(权志龙)和经纪公司 YG 娱乐总制作人梁铉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 2001 年创作的作品,警方已就二人是否侵犯著作权展开调查。
据报道,《G-DRAGON》是嘻哈音乐合辑《2001 Korea Hip-Hop Flex》中的一首歌曲,该歌曲于 2001 年在版权协会注册,作曲、编曲均由 A 某负责。此外,还有一首同名歌曲《G-DRAGON》由 Perry 创作。
权志龙在 2009 年的演唱会上,将两首《G-DRAGON》以串烧的形式演唱,并命名为《我的年龄 13 岁(A 某版本的 G-DRAGON)+storm+ 帅气的绅士 +G-DRAGON(Perry 版)》。
此外,权志龙方相关人士回应称:" 权志龙根本没有参与演唱会曲目单的编排和专辑歌曲制作 "" 我们完全不知道与涉案歌曲相关的任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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