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9 日,越秀地产自愿发布公告称,其拥有 95% 权益的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发行人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的批准,同意发行人在中国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 96 亿元的公司债券额度,并在上交所上市。
据公告内容,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同意文件 [ (证监许可 [ 2025 ] 1504 号) ] ,同意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首批公司债券的推介和发行时间。
越秀地产表示,将适时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就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作出进一步公告。同时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由于公司债券发行可能会进行或可能不会进行,买卖或投资于本公司证券时请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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